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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党办发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4年03月28日 14:08:55 访问量:244

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4214    吴党办发〔20149号)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总体部署,全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2月开始,9月基本完成。为确保全市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发〔20134号和中办发〔20144号及宁党发〔201341号、宁群组发〔20143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市、县(市、区)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市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自治区若干规定及吴忠市实施办法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把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建设开放吴忠、富裕吴忠、和谐吴忠、美丽吴忠、智慧吴忠,与全国全区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要求: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始终。“照镜子”,即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生、先辈先进“四面镜子”,对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改进作风要求,查找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正衣冠”,即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正视缺点和不足,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维护良好形象;“洗洗澡”,即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治治病”,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更加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更加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重点任务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对象是市、县(市、区)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乡镇、街道、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任务是集中解决市、县(市、区)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

(一)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市、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政绩观不正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推倒重来、另起炉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行政策打折扣、搞变通,拍脑袋决策,不坚持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当“太平官”、“逍遥官”,心浮气躁、跑官要官,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漠视民生、以权谋私等问题。市、县(市、区)直属单位重点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在编不在岗、出工不出力,作风漂浮、落实不力,工作底数不清、基层情况不明,唱功好、做功差,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工作“中梗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口号响当当、服务冷冰冰、办事慢腾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借机敛财、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问题。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不关心群众冷暖,责任心不强,坐等上门多、主动问需少,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在位不在岗、天天“走读”、“懒政”现象,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主要解决软弱无力,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强,党务村务居务公开不到位,基层民主决策机制不健全,偏亲厚友、办事不公等问题。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重点解决社会责任感、服务意识不强,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党员“徒有虚名”、归属感不强、贪图享乐、怕尽责任等问题。国有企业重点解决重经营、轻利润,虚报成本、压缩利润,甚至出现亏本经营等问题。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都要注重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驰的问题。

(二)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解决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与民争利的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三)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坚持以实施基层党建“强龙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努力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提升服务群众的功能和水平。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关爱基层党员干部,建设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大力实施“领头雁工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坚强战斗堡垒。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充分调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保证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

(四)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反复性的问题。矢志不移地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始终站稳群众立场。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制度创新,形成纠正和防范“四风”问题的制度体系。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和党内监督,以铁的纪律强化制度执行,确保不反弹、不走样。不断深化拓展干部“下基层”、中青年干部“三同”实践锻炼、领导干部“下乡驻村”等活动载体,形成务实管用的机制,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改进工作作风、联系服务群众规范化、长效化和常态化。

三、参加范围

参加活动的范围:市、县(市、区)党政机关;市、县(市、区)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机关和各开发区、工业园区;市、县(市、区)直属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中小学校、医院、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

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欢迎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所分管的工作听取意见,为活动献计献策,但不作具体要求;组织集体学习时,邀请他们参加;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可请他们列席,但不要求写对照检查材料。要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在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准备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时,党组织负责人要与他们及时沟通思想,认真听取意见。

离退休党员,视其身体状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他们参加活动,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确有困难的,经党组织批准,可不参加活动。民主党派机关中的中共党员,由县(市、区)党委统战部组织开展。

流动党员,原则上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出地党组织协助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如果组织关系还在原单位,原则上由原单位党组织负责组织他们参加活动,具体方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方法步骤

教育实践活动要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重要环节,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领导示范带头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贯穿始终,把群众监督评判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2月-4月)。以“学以立德、知行合一”为主线,重点搞好学习发动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1、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各地各单位要及早谋划,精心筹备,通过召开党组织会议、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做好本地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和组织准备。要召开动员会议,对本地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市、县(市、区)党委要在第一时间举办中心组专题学习班,为全面启动教育实践活动示范带头。要突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这个重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动员,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谈认识、谈体会,带头转作风、树形象。各基层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实际,通过专题学习、组织生活会、党课等形式,深入搞好思想发动,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教育实践活动的现实必要性和紧迫性,彻底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教育实践活动存在的轻视思想、观望心理、敷衍态度、担心情绪等思想认识问题,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和遵守党章的自觉性,增强贯彻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切实抓好学习教育。市、县(市、区)机关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必读篇目(详见附件1),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严明党的组织纪律专题教育,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5天,全体党员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30学时。市、县(市、区)党委中心组要先学一步、先行一步,领导干部要围绕规定的学习内容带头讲党课、交流研讨,努力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带好头、做表率。其他基层单位要以集中学习为主、自学为辅,更多地采取宣讲团宣讲、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党史、先进人物事迹展览、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除完成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等必读篇目外,增加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详见附件2)。市、县(市、区)要成立宣讲团,在每个基层单位开展35次宣讲。吴忠市宣讲团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三个专题在市县两级进行宣讲。县(市、区)宣讲团可结合实际,比照吴忠市宣讲内容安排宣讲。

要积极创新学习形式,切实增强学习实效。以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举办一期专题学习班;以全体机关党员干部为重点,举办专家讲座,聘请专家就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进行专题辅导;在《吴忠日报》、吴忠新闻网、吴忠党建网开办“群众路线大家谈”专栏,刊载交流党员、干部的学习心得、理论文章,开展理论文章大评比活动;在市、县(市、区)电视台开设“践行群众路线、深化改革创新”访谈节目,安排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主要负责人联系工作实际谈践行群众路线的思路体会;在全体党员群众中开展以“转变工作作风、深化改革创新”为主要内容的“金点子”征集活动;开展深入学习优秀共产党员赵峰等先进人物事迹活动。同时,结合不同层次、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党员实际,还可采取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开展主题演讲比赛等形式,深化学习教育效果。对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可采取送学、寄学的方式,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

学习教育中期,在各单位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表由督导组收集汇总。督导组要在会前为所督导单位提供民主评议表样式,在评议后进行个别谈话。评议结果由督导组负责汇总反馈。

3、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要把“面对面”与“背靠背”征求意见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采取实地走访、登门拜访、召开座谈会、委托第三方调查、发放问卷、网络征集、谈心谈话、个别征询、行风评议、设立意见箱和热线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特别要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充分运用试点单位听取意见的有效方式方法,统筹做好征求意见工作,防止相互征求意见搞“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及时将梳理后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地送交督导组。深入开展“四级书记”大走访、“千名领导干部大调研”、“万名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联系点和服务对象家中,收集社情民意,梳理突出问题。领导干部要结合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带头查找和解决问题,自己动手撰写内容详实、措施具体、针对性强的调研报告。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党员干部深入下基层联系点开展“三同”实践锻炼一般不少于3天。要边调研边整改,着力解决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具备条件的要立即整改。督导组要提前介入,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走访等形式,收集汇总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对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防止和克服降低标准的倾向;要汇总形成本督导组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简要情况报告(可附民主评议情况汇总、主要领导谈话要点、梳理的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等材料),反馈给同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5月-7月)。以“照镜对标、体检作风”为主线,认真查摆突出问题,深入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找准找实突出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开展“四查四看”活动,即对照中央规定、群众期盼、初始目标,查重大项目实施、重大工作推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的成效,看有没有不求实效、不切实际、落实不力、疲沓拖拉、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问题;对照科学发展、民主决策等要求,查各项决策形成过程、政策制度落实等,看有没有决策不民主不科学、急功近利、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等官僚主义问题;对照理想信念、先进典型、勤政廉政要求,查工作状态、纪律遵守、责任意识等,看有没有信仰缺失、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不思进取、庸懒松散等享乐主义;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以及一般单位和普通群众工作生活条件,查调研检查、“三公”经费支出、办公条件、会议活动、接待宴请等,看有没有铺张浪费、讲究排场、挥霍公款、以权谋私等奢靡之风问题。查摆问题应注意从征求到的工作方面的问题“倒查”作风方面的问题。充分发挥督导组的督导、指导和提醒作用。

2、做好通报情况和谈话提醒工作。督导组根据同级纪委、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提供的有关材料,结合学习教育中期民主评议、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和个别谈话等情况,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15天左右,形成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的通报材料和对领导干部的谈话提醒材料(可合为一个材料),分别送同级纪委、组织部门审定;并根据反馈意见,形成通报情况和谈话提醒的正式材料,送同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随后,向所督导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党员领导干部通报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谈话提醒时,对反映问题较多的党员领导干部,由督导组会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党员干部,可委托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3、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市、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志要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要送督导组审阅,督导组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党员干部,可不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4、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市、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要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按照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的要求,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普遍开展谈心交心,适当扩大谈心谈话范围,不仅要与班子成员谈,还要与分管单位、分管干部谈,更要接受群众、服务对象的约谈。会上,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可根据班子成员人数灵活掌握。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剖析原因,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六不开”原则,即坚持学习教育不深的不开,征求意见不广的不开,查找问题不准的不开,原因分析不透的不开,班子成员事先未沟通谈心的不开,没有准备发言材料的不开。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重在分析问题、总结经验、解决问题。要坚持做到“六要六不要”,即要有主题不要偏离主题,要讲主观不要讲客观,要说实话不要说空话,要抓住要害不要纠缠枝节,要深刻剖析、触及思想不要纠缠旧账,要敢于批评不要无限上纲,形成民主团结、敢讲真话、务求实效的良好氛围。要坚持达到“四个一”的效果,即对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现状有一个准确判断,对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有一个清醒认识,对问题的成因特别是主观原因有一个深刻剖析,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有一个清晰思路。

其他基层单位的党组织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按照“重点谈问题、深入挖根源、整改明方向”的要求,坚持做到“五结合五为主”,即坚持相互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以自我批评为主;坚持总结经验与查摆问题相结合,以查摆问题为主;坚持剖析集体与反省个人相结合,以反省个人为主;坚持反思工作与理清思路相结合,以理清思路为主;坚持谋划工作与解决问题相结合,以解决问题为主。促使每个党员都要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

上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常委出席五个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各县(市、区)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可适当提前,以利于为其他单位作出示范。民主生活会后,要对查摆出来的问题作梳理分析,进一步完善对照检查材料。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主持召开通报会,通报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要形成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题报告,送同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同级纪委、组织部备案。

督导组要提前审阅督导单位党委(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项方案,重点了解会前征求意见、相互谈心谈话情况;要统筹兼顾,搞好衔接,全程参与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工作指导;要对各地各单位民主生活会整体情况进行评价,并向督导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反馈。对没有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要求认真对照检查、民主生活会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要促其改正。督导组还要审阅督导单位民主生活会通报材料、专题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并注意了解督导单位党委(党组)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8月-9月)。以“正风肃纪、解决问题”为主线,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上下联动抓好整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开始就改起来,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市、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领导班子,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要把为基层单位解决问题作为整改的重要内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切实做到“四明确一承诺”,即要明确整改的重点和内容,明确整改的目标和时限,明确整改的措施和办法,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并作出整改承诺。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可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及时公布整改情况。深入开展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市、县、乡推行电视问政和政务微博,请群众评价和监督。整改落实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做到及时整改、逐项落实,并向群众公示。各单位要把整改的问题和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衔接起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动真碰硬、攻坚克难,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督导组要对各党组织整改方案审阅把关,提出意见。

2、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自治区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对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机关干部“庸懒散奢”、办公用房超占面积、“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公车违规使用、信访积案化解及规范化管理、在编不在岗、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农村“三资”清理及管理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同时,各地、各单位、各行业领域要结合履行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尤其要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不达目的不罢休。要建立健全整改落实督促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督促责任部门、责任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整改落实。整改落实要注意听取群众评价,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解决问题、改进作风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进行补课、返工。督导组要对联系的党委(党组)找准问题、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特别是要对“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检查。

3、着力抓好正风肃纪。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4、健全落实制度规定。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建立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等制度,推进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完善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进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止浪费等制度,推进作风长效机制建设;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优化发展环境巡查制度,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机制,推进优化发展环境机制建设;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八项制度”的责任追究办法,完善市直部门“一把手”管理监督规定,健全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体系,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等制度,推进监督约束机制建设。强化制度执行,特别要提升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全面推进县委权力透明运行,提高干部、党员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防止制度成为摆设

各地各单位可以结合各自实际,灵活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督导组根据各地各单位活动进展情况,与所督导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确定适时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集中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要继续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扩大活动成果。各试点单位要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与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同步总结。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市委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级党委(党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参加具体工作。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发挥示范推动作用。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走过场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纪委、组织、宣传等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形成良好的组织指导格局。

(二)压茬有序推进。市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确定一个基层单位,作为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示范带动和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市、县(市、区)领导机关先行一步。考虑受季节影响,村级可先期进行,尽量在冬季外出务工党员返乡、在家党员干部闲暇时间开展活动。具体分两个层面推进,一个层面是市、县(市、区)党政机关,特别是市、县(市、区)领导班子应作为重点,对照第一批活动对象即区直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方法步骤开展活动;另一个层面是乡镇、街道和其他基层单位,在三个环节都要更多地运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各地各单位可根据本方案规定的指导时间,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

(三)强化分类指导。针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的不同特点,分类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县(市、区)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紧紧扭住解决“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在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县(市、区)以下单位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通过QQ群、微信等手段听取意见、查找问题,注重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开展活动。政法、教育、卫生、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在认真组织开展好本部门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要发挥条条指导作用,上下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四)强化督促检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向五个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派出督导组。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派出督导组,注意选派政治强、原则性强、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督导组成员,分级对所辖地区和单位进行督导。要加强督导组的培训,使其明确督导任务、把握督导重点、尽早熟悉情况。督导组要坚持原则、扎实工作,把主要精力放在重点对象、重点要求、重点环节的督促指导上,要沉下去面对面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传导压力。要督促开展“回头看”,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防止降格以求。

(五)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引导工作,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要精心谋划,做好安排。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作用,深入开展“你我他与群众”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央和区、市党委的部署要求,及时反映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反面典型。发挥好评论、言论的引导作用,集聚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正能量。各地各单位开展活动的部署安排、进度情况、特色做法及工作成效等,要及时报送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坚持统筹兼顾。要统筹安排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进度、每个环节的工作重点,既要坚持活动基本要求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结合各自实际探索务实管用的具体载体,使“自选动作”有特色。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健全落实制度规定。同时,要做好“结合”文章,把开展活动与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自治区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优化发展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紧密结合起来,与做好各地各部门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把活动中激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强大动力,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各地各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及关键环节的进展情况要及时报送同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要向上级党委(党组)报送总结报告。督导组要对所督导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和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提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报同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分别转同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编辑:白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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